编辑:admin时间:2023-11-05 15:1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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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指出,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
去年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
从2006年的数字来看,政府的廉租房投入只有70.8亿元,只占当年房地产投资的0.36%。为了更好地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意见》规定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马海涛告诉记者,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规范了土地收益的监管,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要求。而对于提高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土地出让收益比例会不会造成地方政府为补充多支出的土地出让收益而有意抬高土地价格,马海涛表示,目前财政收入总额可以配合廉租房建设,应当不会出现此种情况。
根据2006年的全国土地交易数据,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大约7600多亿元。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为70.8亿元,改善了约54.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而2005年底,这组数据为47.4亿元和32.9万户。
据了解,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仍有145个城市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日前表示,目前我国在城市廉租房的投入偏少,政府并没有完全承担起社会住房保障的责任,根据我国目前财政收入的增长,完全可以扩大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上的财政投入,承担起保障住房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