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3-11-23 15:20点击数:
随着《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出台,石市计划出售2385套公共保障房,分布在安苑A区、B区、C区,国大全城、明珠花苑、珍集嘉园等6个小区,这将是石市首次出售公共保障房。
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目前石市市区计划出售的保障性住房,为政府购买并于2008年-2009年度分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
按照《细则》规定,保障性住房的出售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土地部门,参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考虑保障性住房所处地理位置、使用功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状况、土地性质、成本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进行价格评估,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本次出售的保障房价格由购买时的成本、贷款利息及税费组成”。石市住房保障部门人士解释,出售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高出成本价。
目前,石市住房部门已经与物价、财政等部门进行多轮沟通,已经有了意向价格,石市住房部门正在对承租家庭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适时组织出售。
按照规定,购买保障房时,购买人可一次性付款也可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含按揭)的,给予5%的一次性付款优惠;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40%,以后每年付款不得低于总房款的15%。出售保障性住房应当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载明出售价格、购买方式、转让(交易)限制条件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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