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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别?!保障性住房特点

编辑:admin时间:2023-12-06 12:35点击数:

  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人才公租房:配租对象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包括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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