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焦点
保障房不能上市不同于共有产权房杭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
时间:2024-05-11 20:41浏览:

  近日,《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的共有产权房相比,最大的变化是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也就是实行“封闭管理”。

  此前,无论是早年的经济适用房还是近年的共有产权房,符合一定条件之后均可上市交易。比如经济适用房满5年就可上市交易,差价部分的55%作为土地收益等价款归政府所有;共有产权房满10年可上市交易,业主与政府按产权份额来分配房屋转让价款。

  根据《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保障房将实行封闭管理,产证上会附记“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等内容,不得变更为商品房以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此外,保障房除了可用于购房贷款抵押之外,不能用于其他形式的抵押。即便是继承或者离婚析产,封闭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旧不变。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保障房退出机制。若保障房申请家庭日后(须在保障房产证满2年后)购买商品房,保障房须由政府指定机构回购。至于回购价格,相比共有产权房也有了很大变化,具体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保障性住房购买价格×(1-交付时至回购时的年数×2%+购买时年度至回购前一年度的杭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

  据悉,2023年杭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仅为0.2%。若今后几年这一指数持续维持在2%以下,算上每年2%的折旧,回购价完全有可能低于买入价。

  此前,杭州共有产权房在特定情形下也可由政府回购,回购价为原销售价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如届时市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市场价格回购。相比之下,新的管理办法将回购价与房价进一步脱钩,杜绝了借保障房牟利的可能性,让保障房真正给到有需要的家庭。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值得一提的是,新的管理办法将针对接下来启动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此前的经济适用房以及在建在售的共有产权房,仍将沿用原先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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