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明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委办发〔2024〕1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及市城管局“三定”等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系统梳理,依法明确市城管局权责事项195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4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行政确认1项、公共服务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他权责事项11项。现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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